2016年度人文社科未结项校级项目清理结果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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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 2021-12-31

各文科学院及相关单位:

   为加强人文社科规划管理工作,提高课题负责人的合同意识,加强要求高质量完成项目科研任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,经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研究,并报学校领导批准,决定如下:

1.对2016年度立项已到期,未提交结项材料的项目作终处理,项目剩余经费原渠道返回。

2.终止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校内各级各类项目,申报其他科研项目时,我将对其严格把关。

   今后我将继续加强项目的过程管理,切实提高科研成果研究质量,提高结项率。请课题负责人严格按照课题立项合同和有关规定,认真对待课题研究,加强学术自律,按期拿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。

 

     附件:2016年度人文社科校级项目清理结果列表.xls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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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12月3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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